檢送修正「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為使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生入學後學籍資料作業有所遵循,並因應國民教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法,爰修正本辦法爰引之條次,並針對其他條次酌作內容及文字修正。
本辦法業於114年3月5日以新北府法規字第114018756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4條及114年8月27日以新北府法規字第1141632909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14條。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修正法規依據(修正條文第1條)。
修正執行機關(修正條文第2條)。
明定學校進修部學生之學籍管理法規依據(修正條文第3條)。
為完善學生學號編定方式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5條)。
新增學生轉學時應辦理學籍異動作業(修正條文第6條)。
配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5條進行修正(修正條文第8條)。
新增核發畢業證明書註記事項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9條)。
新增未成年者更正學籍方式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10條)。
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13條)。
明定學校進修部學生之學籍管理法規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14條)。
本辦法業於114年3月5日以新北府法規字第114018756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4條及114年8月27日以新北府法規字第1141632909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14條。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修正法規依據(修正條文第1條)。
修正執行機關(修正條文第2條)。
明定學校進修部學生之學籍管理法規依據(修正條文第3條)。
為完善學生學號編定方式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5條)。
新增學生轉學時應辦理學籍異動作業(修正條文第6條)。
配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5條進行修正(修正條文第8條)。
新增核發畢業證明書註記事項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9條)。
新增未成年者更正學籍方式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10條)。
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13條)。
明定學校進修部學生之學籍管理法規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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