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課程開設,應依照學生選習意願辦理
依據本局114年4月29日新北教中字第1140818614號函及114年7月11日新北教中字第1141325697號函續辦。
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以下 稱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復依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1年級與2 年級,學生選習之本土語文類別,學校均應開班,以保障學生選習本土語文之權益。請貴校切勿因少數語言師資難 聘、課程綁定時間協調不易等因素,限縮家長與學生選擇 權,先予敘明。
本局將針對學校本土語文課程執行情形不定期抽查,請各 校確依既有規範辦理本土語文教育相關事宜。倘經檢舉相 關違失情形並查證屬實,將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私立 學校另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議處。
倘對本案尚有疑問,請依學制洽本局承辦人:
普通型高中階段:中等教育科,楊惠娥輔導員,電話:(02)29559019分機18。
技術型高中階段:技職教育科,何建中輔導員,電
話:(02)29603456 分 機 2792。
國民中學階段:中等教育科,高小筑輔導員,電話:
(02)29603456分機2665。
國民小學階段:
閩客語:國小教育科,侯宇薇小姐,電話: (02)29603456分機2750。
族語:國小教育科,吳宓檈科員,電話: (02)29603456分機2753。
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以下 稱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復依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1年級與2 年級,學生選習之本土語文類別,學校均應開班,以保障學生選習本土語文之權益。請貴校切勿因少數語言師資難 聘、課程綁定時間協調不易等因素,限縮家長與學生選擇 權,先予敘明。
本局將針對學校本土語文課程執行情形不定期抽查,請各 校確依既有規範辦理本土語文教育相關事宜。倘經檢舉相 關違失情形並查證屬實,將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私立 學校另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議處。
倘對本案尚有疑問,請依學制洽本局承辦人:
普通型高中階段:中等教育科,楊惠娥輔導員,電話:(02)29559019分機18。
技術型高中階段:技職教育科,何建中輔導員,電
話:(02)29603456 分 機 2792。
國民中學階段:中等教育科,高小筑輔導員,電話:
(02)29603456分機2665。
國民小學階段:
閩客語:國小教育科,侯宇薇小姐,電話: (02)29603456分機2750。
族語:國小教育科,吳宓檈科員,電話: (02)29603456分機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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