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學卓越獎團隊評選實施計畫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以及114年教學卓越檢討會議紀錄辦理。
本計畫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及創新教學,彰顯適性輔導之成效,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本市教師教學績效及教學品質,並評選出本市市賽績優團隊,薦送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評選辦理期程
方案發表順序抽籤: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未到場者委由承辦單位代抽。
方案發表日期:115年1月21日(星期三)。
得獎名單公告:115年1月28日(星期三)。
報名方式
育成加速階段:115年度市賽獲選「優等」、「甲等」及「佳作」之參賽學校依本局公告時間前報名,提供方案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整(參與116年度評選)。
優先輔導階段:114年度市賽獲選「優等」、「甲等」、「佳作」及「特優」薦送教育部未獲獎之教學團隊得優先報名輔導,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者,提供方案補助經費3萬元整。
第1階段: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為原則,提供方案補助經費2萬元整。
第2階段:114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31日(星期五)止,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與方案全文草案,提供方案補助經費1萬元整。
第3階段:114年11月1日(星期六)至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止,不提供方案補助經費。
方案繳交期限:請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寄(送)達各項參賽完整方案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送件地點:中和國小教務處(23575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100號,請以掛號郵寄並保存收執聯)。
表揚及獎勵:
特優獎:
團隊成員3人記功1次,其餘嘉獎2次,並推薦參加教育部評選。
獲得特優團隊者,每隊頒發5萬元之獎勵補助。
優等獎:各組3個團隊,惟國小組4個團隊。團隊成員3人嘉獎2次,其餘嘉獎1次。
甲等獎:各組3個團隊,惟國小組4個團隊。
本計畫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及創新教學,彰顯適性輔導之成效,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本市教師教學績效及教學品質,並評選出本市市賽績優團隊,薦送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評選辦理期程
方案發表順序抽籤: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未到場者委由承辦單位代抽。
方案發表日期:115年1月21日(星期三)。
得獎名單公告:115年1月28日(星期三)。
報名方式
育成加速階段:115年度市賽獲選「優等」、「甲等」及「佳作」之參賽學校依本局公告時間前報名,提供方案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整(參與116年度評選)。
優先輔導階段:114年度市賽獲選「優等」、「甲等」、「佳作」及「特優」薦送教育部未獲獎之教學團隊得優先報名輔導,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者,提供方案補助經費3萬元整。
第1階段: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為原則,提供方案補助經費2萬元整。
第2階段:114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31日(星期五)止,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報名表與方案全文草案,提供方案補助經費1萬元整。
第3階段:114年11月1日(星期六)至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止,不提供方案補助經費。
方案繳交期限:請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寄(送)達各項參賽完整方案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送件地點:中和國小教務處(23575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100號,請以掛號郵寄並保存收執聯)。
表揚及獎勵:
特優獎:
團隊成員3人記功1次,其餘嘉獎2次,並推薦參加教育部評選。
獲得特優團隊者,每隊頒發5萬元之獎勵補助。
優等獎:各組3個團隊,惟國小組4個團隊。團隊成員3人嘉獎2次,其餘嘉獎1次。
甲等獎:各組3個團隊,惟國小組4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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