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主旨:近期國內新生兒腸病毒疫情嚴峻,請貴校辦理各項防治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6月25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1412288821
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
截至本年6月18日止,累計已有7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
例,為近6年同期最高,其中5例死亡。重症病例中以感染
伊科病毒11型為多(共6例),其中4例死亡,均為未滿1個月
之新生兒,另1例死亡個案係感染克沙奇B5型。
三、本年第24週(6月8日至6月14日)健保門急診腸病毒就診人次
超過6,000人,較前一週上升約14%,社區監測檢出腸病毒
型別以容易造成新生兒重症之伊科病毒11型為多,顯示近
期新生兒感染腸病毒及併發重症風險有增加趨勢,為降低
新生兒腸病毒疫情風險,請貴校積極完成各項整備工作,
就預防面、醫療面及動員面等妥為規劃因應策略,並依據
相關指引加強疫情監控通報,協助辦理腸病毒防治工作,
並加強對教職員工生之衛教宣導。
四、請各校及幼兒園依據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
及停課作業規定預備相關停課措施,如學生經診斷為腸病
毒,應嚴格要求立即請假一星期;幼兒園及國小請依據前
揭規定辦理停課措施或召集危機處理小組,國小原則無需
停課,惟為避免疫情蔓延,決定停課時,請於第一時間通
知本局並應檢送危機處理會議紀錄、簽到表、班級家長投
票證明及補課計畫等資料報本局核備。
五、有關「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114年腸病毒流行疫情應
變計畫」等相關資料,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之傳染病及防疫專題/傳染病
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教材項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6月25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1412288821
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
截至本年6月18日止,累計已有7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
例,為近6年同期最高,其中5例死亡。重症病例中以感染
伊科病毒11型為多(共6例),其中4例死亡,均為未滿1個月
之新生兒,另1例死亡個案係感染克沙奇B5型。
三、本年第24週(6月8日至6月14日)健保門急診腸病毒就診人次
超過6,000人,較前一週上升約14%,社區監測檢出腸病毒
型別以容易造成新生兒重症之伊科病毒11型為多,顯示近
期新生兒感染腸病毒及併發重症風險有增加趨勢,為降低
新生兒腸病毒疫情風險,請貴校積極完成各項整備工作,
就預防面、醫療面及動員面等妥為規劃因應策略,並依據
相關指引加強疫情監控通報,協助辦理腸病毒防治工作,
並加強對教職員工生之衛教宣導。
四、請各校及幼兒園依據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
及停課作業規定預備相關停課措施,如學生經診斷為腸病
毒,應嚴格要求立即請假一星期;幼兒園及國小請依據前
揭規定辦理停課措施或召集危機處理小組,國小原則無需
停課,惟為避免疫情蔓延,決定停課時,請於第一時間通
知本局並應檢送危機處理會議紀錄、簽到表、班級家長投
票證明及補課計畫等資料報本局核備。
五、有關「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114年腸病毒流行疫情應
變計畫」等相關資料,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之傳染病及防疫專題/傳染病
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教材項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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